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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点带面 夯实基层力量

江西基层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本报讯 (记者卞晔)灾难面前,基层应急能力直接关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中旬,省应急管理厅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今年“三项集中行动”之一,在全省开展,让应急力量守护在群众身边。

  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省聚焦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完善、职责尚未明确、基层人员不足等难题,以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突破,在萍乡市和万载县等地先行先试,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以点带面,全省基层应急力量正实现跃升。

  作为试点设区市,萍乡市每个乡镇(街道)均设立应急管理所,整合政府专职消防队、民兵、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力量,组建应急救援中队;在697个行政村(社区)设立应急管理岗位1927个。万载县则聚焦人员管理,率先推行基层应急管理办由县应急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双重领导、人员垂直管理,明确原则上不少于2人,一律定编定人,共配备109名应急管理人员。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7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并把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列入2021年度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省应急管理厅大力推动基层落实专门机构,通过整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职责和民兵、森林防火等力量,设立应急管理所(办)的方式,由一个工作机构承担应急管理工作,并在行政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根据《意见》,乡镇(街道)和功能区、行政村(社区)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

  与夯实基层力量同步推进的,是责任到底、赋权一线。为让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我省明确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统一指挥队伍力量、调配装备物资,统筹灾害事故信息接收、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同时,我省将此前县级4项应急相关的行政权力赋予乡镇(街道)。

  截至2021年底,全省1566个乡镇(街道)均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3520名,乡镇(街道)应急救援人员达6.8万余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45人,救援响应时间大幅缩短。2021年,全省因灾死亡人数为本世纪以来最低。

  《意见》提出,到今年上半年,全省乡镇(街道)将基本实现“六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江西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将基本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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