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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 张宜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千方百计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接下来要把乡村振兴这篇文章做好,让乡亲们生活越来越美好”。我们即将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拐点,也将面临在新的发展阶段谋划乡村全面振兴新征程的更高起点。正确认识、客观把握这一新的更高起点的深刻内涵,既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更是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逻辑起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努力走出一条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具有江西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

  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一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不是要另起炉灶,要防止搞政策“急刹车”。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作为“十四五”时期的减贫新目标,严格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脱贫攻坚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对已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扶上马送一程”。二要构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数据预警监测系统,加强对贫困边缘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和预警,织密防止返贫“保障网”,对易致贫返贫对象开展精准、有效帮扶。三要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保障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搬迁安置与产业配套同步推进,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帮扶;构建安置社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前一些扶贫产业仍存在“散、小、弱”的特征,亟需推进扶贫产业从“有”到“强”的转变,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延伸产业链条。围绕扶贫产业,打通加工、流通、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将依托乡村资源衍生的新业态融入产业大链条,重点扶持和培育各个产业链条上的龙头企业,促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提高抗风险能力。实施“产业特派员”进村工程,创新开发产业扶贫保险险种目录,支持更多农业保险品种上市,实现主要农业保险应保尽保,提高产业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的能力。探索政府和帮扶单位从生产到销售全部包揽的逐步“退出”机制。三是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订单收购+分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要素入股+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样化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能在产业链条上或与产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共享乡村产业振兴的红利。

  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绝对贫困解决后,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必须统筹纳入全省乡村全面振兴的框架中去,实现平稳转型。一是推动减贫战略向相对贫困治理现代化转型。科学划定“相对贫困监测线”,实行农村减贫与城市减贫并重,全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治理。二是推动减贫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常态化推进体系转型。直接或改造延用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驻村帮扶、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体系,推动减贫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体系衔接,不断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和要素活力。三是推动减贫政策向乡村振兴制度化保障体系转型。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扶贫公益性岗位、控辍保学等政策措施,可直接纳入乡村振兴的常规性政策中;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尚需要做好后续扶持工作;对于产业扶贫、扶贫就业车间等措施,在调整升级后可纳入乡村振兴的常规性政策中;对于保障兜底、医疗扶贫等措施,在经过改造完善后可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增强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应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扶志扶智提升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更加突出位置,让群众真正从“帮我脱贫”转变为“我要振兴”;同时,更加注重组织领导衔接,形成“五级书记”齐抓乡村振兴的局面。一是涵养现代文明乡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出台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实施方案,倡导广大农村家庭加强良好家风家训建设,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二是发展乡村文化特色产业。依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实施“文化+”战略,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文化与旅游业、制造业、农林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以乡村文化为内生驱动力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与新业态,激发乡村自主造血的能力与动力。三是提高低收入人群参与度。采取生产奖补、投工投劳等鼓励式、竞争性的方式,引导低收入人口积极参与致富产业培育、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提升他们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激发自我奋斗的内生动力。

  实施精准帮扶以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一是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要“人”尽其才。重点实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帮扶干部的人才留住行动计划,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技推广人员和防疫人员的定向培养力度,鼓励外出农民工、退伍军人等人群返乡创业,实施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计划。要“地”尽其用。坚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达到优化配置,让土地成为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要“钱”尽其效。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金融信贷等政策,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出台关于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二是提升低收入人群能力。建立低收入人群技能培训和就业机制,以及低收入人群社会保障兜底政策体系。三是增加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探索建立完善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优先投入机制,加快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并轨,推动县一级的公共服务下乡,推动县乡一级的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建立村级公共产品产权清单制度,规范乡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管理,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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