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