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和平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全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
2020年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决胜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实现抗疫情、战洪水、促发展“三战三胜”。特别是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取得新的显著成效。
一年来,重点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彰显新成效。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抓好改革创新、制度落地、系统协同,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建立“源头严防”管控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办法和登记体系,深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出台实施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科学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93万亩,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全面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二是完善“过程严管”监督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全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以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全要素全领域监管体系。出台实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改革措施,全面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环保监测执法垂管改革全面落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试点,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生态云”大数据平台。三是健全“后果严惩”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在高质量发展考评中的份量进一步加重,生态文明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创新生态环保综合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生态检察等司法制度。全年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724件,提起公诉1541件。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标志性战役、30项专项行动,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和十大攻坚行动,推进“三水共治”和沿线岸堤综合整治,累计拆除非法码头104个,关闭退出化工企业89家,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达到二类标准。长江经济带披露的29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我省长江大保护工作机制、与三峡集团央地合作模式等获国家推广。二是狠抓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一企一策”“一城一策”,深入开展“四尘三烟三气两禁”整治行动,全省空气质量保持中部省份第一。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治理和“清磷”整治,全省1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提标改造,设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9座、日处理能力2.6万吨,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到48.5万吨,新版“限塑令”在全省有序推行。三是实施节能节地节水行动。全面推进“亩产论英雄”制度,大力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全省消化批而未用土地面积20.44万亩。深入实施节水专项行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5%。退出煤炭产能334万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46%,能耗双控完成国家“十三五”目标。
(三)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形成新优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一是构建一体化生态屏障。深入实施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完成造林114.7万亩、封山育林110.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76.8万亩,修复湿地1095.7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自然保护地数量达547处、占国土面积的11.46%。二是实施系统性生态修复。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深入实施系统保护和全流域治理,持续开展鄱阳湖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等重点水域全面同步禁捕。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6.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7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降”。三是打响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品牌。深入推进赣州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创新开展流域性稀土矿山尾水处理,形成了山水林田湖草山区崩岗治理“赣南模式”。深入推进九江长江“最美岸线”、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吉安百里赣江示范带等建设,加快探索南昌城市滨湖地区综合治理新路径、吉安千烟洲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模式。
(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色崛起迈出新步伐。用足用好绿色生态这个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持续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一是着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深入推进抚州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制定生态产品与资产评估核算办法,浮梁、武宁、湾里等省级试点形成初步成果。绿色金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四,绿色市政专项债、“畜禽洁养贷”等十余项改革经验被央行采纳并推广。赣州、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成功获批,开展“两山银行”“湿地银行”制度试点,全省绿色信贷余额达到2586.6亿元、同比增长20%。二是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深入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省建设,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九大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302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四年下降。“两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3482个,创建1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6.7万家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追溯管理体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大力发展中医药、大健康等产业,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上饶国家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宜春“生态+”大健康试点加快推进,全省林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112亿元,旅游接待总人次、总收入分别为5.5亿人次、5400亿元。三是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深入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加快培育壮大六大优势产业,大力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工程。航空、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13%,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出台实施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增加值达8500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6.4%,占工业投资比重达39.2%。推进上饶、永丰等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比例达到75%。四是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萍乡产业转型升级、宜春河湖管理保护、上饶横峰和赣州全南农村环境治理获国务院表扬,新余生态循环农业、吉安林权抵押模式、抚州古村落保护模式和“信用+”经营权贷款机制等形成示范样板。
(五)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凝聚新合力。坚持生态为民、生态惠民,不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提升人民群众生态共建的获得感。一是创新生态扶贫。深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建设,累计筹集流域补偿资金174.2亿元,推进第二轮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和赣湘渌水跨省补偿试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达到11.2亿元,补偿面积5137万亩。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3.9万座,惠及贫困户36.78万户。选聘生态护林员2.38万人,带动7万人口实现脱贫。上犹、遂川、乐安、莲花等生态扶贫试验区“脱贫摘帽”。二是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设区市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村组整治2万个,新建改建农厕80.3万户,全面推行“五定包干”村庄环境管护机制,在中部省份率先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国检验收。三是广泛开展生态创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开展首次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持续开展“河小青”志愿活动。新增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总数均居全国前列。将生态文明纳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体系。加快推进一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美丽宜居试点县建设。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出台《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持续26年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和监督,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省政协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提升林质林相、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开展专题调研和民主监督,推动设立新一届关注森林组委会,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各位代表!随着2020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完成阶段性任务,实现圆满收官。2016年中央将我省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人民共同努力下,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这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战略性成果的五年,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全流域生态补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治理体系、绿色金融改革、河湖林长制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抚州生态价值转化、萍乡海绵城市建设、景德镇“城市双修”、绿色发展“靖安模式”、废弃矿山修复“寻乌经验”、农村宅改“余江经验”等成为全国典范,全省35项改革举措和经验成果列入国家清单、在全国推广,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全面构建。这是生态环境质量在高水平基础上持续改善的五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保有量91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全国第二,率先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4.7%,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6%,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达到二类标准,全省带着四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这是绿色动能更强、产业结构更优、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五年,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国前列,GDP总量排位由第18位前移至第15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22.1%、38.2%,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三次产业结构由10.2︰49.9︰39.9优化调整为8.7︰43.2︰48.1,万元GDP能耗、用水量分别下降18.3%、3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任务。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江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五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理念更加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理论在江西生动实践,“生态江西”的美誉度、影响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就,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强大真理伟力,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充分展示了全省人民同心协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实践证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符合时代要求、契合江西实际、顺应人民期盼,进一步坚定了全省上下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坚定信念和必胜信心。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还面临不少困难。一是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面临较大压力。我省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面对能源资源约束进一步趋紧、碳达峰约束明显加强等形势要求,节能减排降碳任务非常艰巨。二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制度之间统筹衔接和系统集成不够,制度落地生效还需进一步抓紧抓实,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健全。生态环保多元化投入机制仍不完善,生态环保市场化改革仍需加快。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少数部门和地方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还不到位,生态保护治理投入仍然不足。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水污染治理、化工园区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聚焦短板、精准施策,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关键期。“十四五”时期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创新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壮大绿色经济、繁荣绿色文化,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着力打造制度创新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是: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实现“减四保三争二”,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更加安全稳定。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更加顺畅,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节能减排降碳取得明显成效,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品牌在全国打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优化,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高。系统完整治理高效的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建成,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生态文明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形成。
围绕“十四五”目标任务,着眼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创新绿色制度上有更大作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广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成果,推动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体系。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国家综合补偿试点省建设,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流域综合管理制度,打造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升级版。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推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二)以污染防治为抓手,在筑牢绿色屏障上有更大作为。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加强“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攻坚行动。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和塑料替代产品推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渔民安置。统筹岸线资源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构建长江经济带江西绿色生态廊道。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行动。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在赣南山区、赣中丘陵区、赣北平原滨湖区等特色生态单元,探索打造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
(三)以价值转化为核心,在壮大绿色经济上有更大作为。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化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省建设,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深入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做优做强做大六大优势产业,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鼓励园区和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推进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萍乡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丰城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南昌数字经济产业园和鹰潭、新余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不断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着力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深入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绿色标准化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制定实施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推动全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深入推进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加快探索形成“两山”转化有效路径。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等建设经验,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健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四)以共建共享为导向,在繁荣绿色文化上有更大作为。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资源,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创建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面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核心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先进表彰激励,办好生态文明宣传月、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唱响鄱阳湖国际观鸟周、森林旅游节等绿色品牌。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广泛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健全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让我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