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化先)4月7日以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32批共向江西转办3435件群众举报材料,其中办结1501件,阶段办结1934件;立案处罚497家,罚款金额2984.91万元。截至5月19日,我省全部信访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认真办理,且办理情况按时向中央督察组进行了反馈。
5月19日,省协调联络组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第三十二批27件群众举报事项办理情况,其中已办结9件,阶段办结18件。第三十二批信访件调查结果情况如下:群众举报属实2件,基本属实5件,部分属实19件,不属实1件,向社会公开27件。处理情况分别是:责令立即改正6家,限期整改13家,停产整改1家,立案处罚3家,关停取缔1家。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32批向江西转办的群众举报材料调查情况分别是:属实618件,基本属实364件,部分属实2261件,不属实192件。向社会公开3424件。处理情况分别是:责令立即改正1607家,限期整改1898家,停产整改359家,立案处罚497家,罚款金额2984.91万元,查封扣押15家,关停取缔186家,立案侦查40件,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15人,约谈318人,问责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