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小“门牌号” 浓浓便民情

  “同志,我家老房子的路名改了,办理过户还要补交资料吗?”

  “您好,您不需要再去补资料了。变更了的门牌号,我们会与公安部门联系协调,直接帮您更改好,并且会更新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上。”

  “那太好了,这样办真方便!”

  8月16日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支队牵头设立的“门牌号便民服务协调组”,正式开展工作的第一天。从当日起,宜春市中心城区涉及房屋的不动产需要编制门牌号的,由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联系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市民只需提供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材料的清晰图片,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则会在10分钟左右完成该门牌号编制工作并清晰上传已加盖公安部门业务章的《门牌号证明》,随后由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打印该证明直接用于业务办理。若该不动产编制门牌号需上门核查方能完成的,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则会及时反馈,办事群众可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便于其在上门核查后通过上述处理方式打印《门牌号证明》。

  宜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负责人吕胜介绍说:“由于城市的发展,宜春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名称进行了变更,一些群众在办理不动产过户过程中,会出现同一房屋门牌号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办事群众就要到公安部门去开具门牌号证明。”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了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来回跑的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主动与公安等职能部门沟通,先后召开了2次联席会议,商讨如何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根据群众需求、部门特点、人员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实施部门联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据了解,这项创新举措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为了让更多的服务对象了解这一服务新举措,该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宜春市中心城区门牌号编制及使用工作的处理办法》,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真正实现办事群众“只跑一次、只到一处,只办一回”,就可完成所有登记事项。

  (易香兰   巢 颖)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
   第04版:天下
   第05版:视线
   第06版:政文
   第07版:经济
   第08版:民生
   第09版:聚焦
   第10版:井冈山
   第11版:读书
   第12版:品鉴
“改”出效益
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态势平稳向好
分宜启动交通工程远程异地评标
新余助推招商项目落地见效
强化监督助力秸秆禁烧
安源区:河长制助力水生态文明村建设
书写中国减贫奇迹的江西华章 《红土圣地脱贫大决战》系列图书出版座谈会在昌举行
麻丘镇多举措倡导文明祭祀
靖安县设置“潮汐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题
小小“门牌号” 浓浓便民情
沙井街道集中整治“飞线充电”乱象
《新参考文摘》报与《报刊精萃》杂志诚招经营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