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王思北)记者20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此规定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同时,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