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静
4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这是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标配”。这个小小的团队,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创下“三个第一”: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数、办案质效、监督侦查机关查办洗钱犯罪办案数,均居全省检察机关市级院之首。
这个团队里,几乎每个人都拥有耀眼的荣誉:“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女检察官”“全省三八红旗手”等。今年初,团队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18年1月,欧阳文明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上诉至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这是江西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入审判环节“第一案”,案件涉及9个罪名126起违法犯罪事实,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大,116本案卷2万余页材料,堆了小半间屋子。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有无“保护伞”线索,追捕追诉是否到位,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监督事项上有无需要纠正的内容?针对这些,第二检察部主任易千带领助理邓彪“埋”在如山的案卷里整整20天,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逐一研讨上诉人提出的每一项意见,最终形成10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有力指控犯罪。
2018年2月5日,该案二审宣判,这个盘踞于高安城区十余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认罪伏法,打响了江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扫黑除恶,就是战场博弈。与犯罪分子较量,‘招式’要灵活,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与创新打法,才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易千告诉记者。
第二检察部把监督机制创新融入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通过提前介入加强对“捕前拘留”和“捕后诉前”两个阶段诉讼监督,强化追捕、追诉、追漏,一方面全力配合侦查机关,提高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效率;另一方面对定性错误案件、漏犯,依法监督纠正。三年来,部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率100%,93%的案件在一个月提起公诉,检察人员“提前介入”这一办案模式在全省推广。
今年5月31日,法槌敲响,南丰“5·25”涉黑案一审宣判,涉案人员均受到应有的刑罚。公诉席上,检察官露出了难得的轻松笑容。
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深挖线索,夯实证据,以实锤之证让黑恶势力伏法?第二检察部监督关口前移,在相关涉案人员被集中抓捕后的第二天,成立专案组奔赴南丰,进驻侦查办案点。
专案组围绕107名涉案人员、近200起个案违法犯罪线索一笔一笔地梳理,一件一件地追踪,特别是涉黑证据框架的搭建、“打财断血”证据的收集,分批次提出了近千条补证建议书,引导侦查机关从个案突破,全面取证,增加罪名4项、追加犯罪事实40余起。
庭审现场,面对强大的律师阵容,办案检察官们运用数千份证据、千余幅多媒体资料,向法庭展示了20多年来以曾某、叶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南丰县砂石、出租车、液化气等行业,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证据,有效瓦解攻守同盟,精准反驳了无理辩解辩护,大幅提升了庭审质效。
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三年来,团队先后指导基层院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41件,办理中央、省委高度关注的重特大涉黑涉恶案10件270余人,审阅卷宗近2000卷,提出引导取证意见3000余条,追加起诉4人、犯罪事实67笔,摸排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71条,追赃挽损逾14亿元。
在第二检察部办公室里,有一张数据图,标明每一个案件黑恶势力的地域所在、“保护伞”查处情况以及社会治理详细数据。
“涉黑涉恶组织之所以能横行多时、为非作恶,往往与其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伞’‘网’错综复杂直接相关。”易千介绍,团队在坚持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回头看”、查缺补漏的同时,认真总结案件经验及存在问题,先后发出16份检察建议,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类问题的效果。
有“黑老大”曾当庭指着公诉人放话“你们给我小心点”,面对威胁,团队无人退缩,他们说:“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是我们办案的最大底气。只要黑恶一日不除,我们一日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