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父子河长’又巡河来了!”9月23日的遂川县双桥乡马埠村,68岁的钟才光和他42岁的儿子钟辉樟撑着竹排,对全长4200米的蜀水河马埠段进行巡查。从野生动物养殖户转型成为林业合作社的林产品销售人员后,父子俩主动向乡里申请成为志愿“民间河长”。
“那时候河里泥沙淤积,垃圾漂浮,群众怨、干部急。”沿着遂川县大汾镇大汾河一路巡察,镇党委书记、河长李海华回忆起过去的景象。“后来我们自筹15万元资金,通过机械挖掘、人工清运,疏浚改善了这段3公里的河道环境。群众自编了‘山也清,水也清,人在画中行’的顺口溜,大家都打心眼里高兴!现在,我们每周都要巡查一遍河道,确保母亲河不会受到新的‘伤害’。”
像钟才光、钟辉樟和李海华这样的“河湖长”,在吉安市共有3035名。他们当中的2800人,有上至由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担任的市级河湖长,下至分管各自辖区内河流湖泊的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另外还有235位“民间河长”和“企业河长”。他们共同在一整套“流域+区域”的网格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下,守护着吉安数千条大小河流的安全与健康。
2016年底,吉安市率先在全国发布市级总河长令。2018年10月,吉安市出台区域性的水质保护法律——《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此后,建立起“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一步步“先手棋”,彰显着吉安人守护家园青山绿水的决心与恒心。
从2016年到2018年,吉安市在先行推出《吉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出台了《吉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吉安市全面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让系统护水有法可依。2020年,吉安市出台《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提升实施方案》,企业排污、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库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水库水质明显提升。
为确保河湖长制有“名”更有“实”,吉安不仅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各级党校课程,组织各级河长学习《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还将河湖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真正推动巡河、管河、护河落到实处。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吉安市市级河湖长巡河(湖)就达25次,县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670余次。通过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各级河湖长以总河湖长令、河湖长令、河长办督办函以及批示等形式加强河湖问题的督查督办,解决了一批河湖突出问题。
更多创新的尝试,在吉安的河湖保护中充分开展:开展流域共治,如在蜀水流域遂川县、万安县段召开跨区域联席会议,共同治水;在县域间开展交叉巡河,有效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加强县域间的联系监督;创新“一图+一表+二单”的基层河湖长制工作模式,让河湖水库分布图、各级河湖库长名册表以及问题清单和督办单成为护水“利器”。
“高塘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种菜、放养耕牛等活动,我们已经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尽快整顿,限期恢复周边生态环境。”近日,吉安县河长办与吉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巡河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的合力作用,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2018年、2020年,吉安市先后探索建立起“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河湖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效衔接。从去年4月以来,吉安市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依法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立案涉河湖生态公益诉讼案件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200余亩,在河湖长制与生态司法的深度融合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如今,吉安市正全力营造全民关注、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及举办河长培训班,吉安不断加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宣贯力度,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构建起全社会爱水护水大格局。
“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吉安3035名“河湖长”的坚守,换来的是2020年国考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28位的优秀成绩。许许多多以“水滴石穿”的努力,守护着家乡山清水秀风景的动人故事,正在这片赣中热土上不断发生。
(邱 云 李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