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邹晓华
10月30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六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萍乡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燃气)因不按规定收费被列入其中。萍乡燃气在萍乡经开区社管一局横板村管道燃气安装工程收费中,每户多收了1600元燃气安装费,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燃气公司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并作出罚款79.92万元的行政处罚。泉塘小区隶属于横板村,据了解,多收的53.28万元燃气安装费被退回到村委会后,却又被村委会转回给萍乡市燃气公司。小区居民何时能收到退款?本报记者赶赴萍乡进行调查。
333户居民每户被多收1600元安装费
石战生家住横板村泉塘小区,该小区是一个城中村小区。去年下半年,泉塘小区开始提升改造,燃气安装同步进场。
“燃气安装是一件民生大好事,大家都欢迎,没想到却成了一件烦心事。”石战生介绍,根据《萍乡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居民住宅区天然气安装费实施政府定价,标准为每户2200元,但泉塘小区安装燃气时,萍乡燃气却每户收取了3800元的安装费,多收了1600元。据了解,由于安装费用太贵,泉塘小区1000多户居民,只有333户交钱安装,总共多收了53.28万元。
从去年8月份开始,小区居民就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此事,今年7月27日,萍乡市住建局回复称收到问题反映后,指派了专人负责此事并按程序处理。记者看到,萍乡市住建局回复材料附了一份萍乡燃气的回复文件。回复文件表明,泉塘小区属自建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有差异,关键在于泉塘小区是认定为居民小区还是自建房小区。我们本身属于老旧居民小区,萍乡燃气多收了燃气安装费。”泉塘小区居民纷纷表示。
燃气公司被责令退款并被罚款79.92万元
通过小区居民的不断反映,事情迎来了转机。今年10月18日,小区居民收到萍乡市市监局出具的《处理结果告知书》。经市监局调查核实,认为泉塘小区属于老旧居民住宅区,应按照每户2200元标准收费。萍乡燃气已在今年9月22日将多收款项53.28万元退回。同时,萍乡市市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萍乡市燃气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79.92万元”的行政处罚。
泉塘小区居民拿到《告知书》后,本以为多收的1600元燃气安装费很快就能退还。然而,1个多月过去,他们仍没能收到退款。
违规多收的费用迟迟到不了居民手中
10月25日,记者来到萍乡经开区社管一局,该局局长张新萍表示,萍乡燃气退款的账户为横板村村委会的公账,村委会在负责退费一事。
横板村党支部书记温刚则向记者表示,萍乡燃气的确将53.28万元退款打到了村委会公账。只不过,村委会又将这笔款项“原封不动”退回了。“这笔钱原先并不是由村委会收取的,现在为什么让村委会退还呢?这不符合相关流程。”
萍乡市市监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王象华表示,局里确实对燃气公司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将多收的款项退回。不过,对于横板村村委会为何将款项转回燃气公司一事,他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在萍乡燃气,他们对于多收取燃气安装费用一事三缄其口。公司分管燃气安装项目的副总肖先生对于村委会将退款转回一事,也表示不清楚。
对此,萍乡市住建局副局长刘吉俊表示,他会与萍乡经开区相关负责人沟通,让萍乡经开区督促横板村村委会负责将退款退还至每一户居民的手中。若协调不成,则可以由萍乡燃气发布公告,让泉塘小区的居民各自到燃气公司领取多收的款项。333户居民被多收的燃气安装费何时能退还?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