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鹰潭市余江区洪湖乡东阳村村民吴细与西杨组村民杨日生因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发生纠纷。在乡政府组织下,当事人双方从“矛盾纠纷评理员”信息库中,各自选出矛盾纠纷评理员参与调解,成功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
近年来,洪湖乡党委、政府从关注村民琐事入手,把群众诉求当家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矛盾纠纷评理员”队伍,让身边的人调解身边的事,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该乡注重“民事民办干部引导”的原则,在全乡范围内将明事理的党员、德高望重的村民、退休的干部教师、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等十类人员纳入评理员队伍中,建立了160余人的“矛盾纠纷评理员”信息库。矛盾双方当事人从“矛盾纠纷评理员”信息库选择自己信任的评理员进行评理,调解变“村委会派单”为“村民点单”,更加贴近群众,增强了公信力和说服力。该乡创建的评理员信息库,用村民评议自己身边的事,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村民自治。(李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