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阎钢军、黄小华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阎钢军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黄小华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