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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2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省长叶建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济增长稳定恢复,动力活力明显增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日益增进,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省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原则要求,拉高标杆、锲而不舍、勇争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江西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朱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

  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力平所作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安排,围绕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富裕江西、美丽江西、幸福江西、和谐江西、勤廉江西目标任务,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着力在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上走前列,在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上走前列,在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走前列,努力创造新时代江西人大“第一等的工作”,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所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争创一流”再出发、“五个一流”再深化,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新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开启新路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奋力迈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坚实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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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省两会胜利闭幕
~~~(2022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三号
~~~(2022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梁桂鲍泽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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