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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朱 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必将是载入史册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929.4亿元,增长1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8.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941.1亿元,增长22.8%;企业所得税244.4亿元,增长5.1%;个人所得税77.2亿元,增长22.8%;资源税24.4亿元,下降10.9%,主要是进一步加强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对资源开采审批从严从紧;城市维护建设税133.3亿元,增长20.2%;土地增值税118.3亿元,下降16.8%,主要是受土地市场下行影响;耕地占用税21.1亿元,下降25.9%,主要是2020年部分地区清算入库税收较多;契税222.4亿元,增长8.5%。非税收入882.9亿元,增长9.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8.5亿元,增长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7亿元,下降2.8%,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级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92.9亿元,下降7.5%,主要是2020年部分地区一次性支出安排较多;教育支出1249.3亿元,增长2.1%;科学技术支出209.9亿元,增长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亿元,下降2.8%,主要是2020年安排省文化中心等建设经费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7亿元,增长3%;城乡社区支出669.8亿元,下降8%,主要是按规定调整市县权责发生制列支政策等影响;卫生健康支出641.9亿元,下降0.1%,主要是2020年开支的疫情防控及救治经费较多;节能环保支出229.3亿元,增长5.1%;农林水支出762.8亿元,增长3%;交通运输支出290.5亿元,增长1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6.8亿元,增长36.6%,主要是加大保市场主体特别是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力度;住房保障支出186.4亿元,下降9.2%,主要是2020年中央分配我省的一次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补助资金较多;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1亿元,下降23.2%,主要是2020年安排的储备粮(油)库建设经费较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9亿元,下降10.9%,主要是2020年防汛救灾等支出安排较多;债务付息支出116.4亿元,增长9.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71.8亿元,下降4.2%,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94亿元,下降10.4%,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政策退出以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9亿元,增长33.6%,主要是部分地区国有资产一次性处置收入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1亿元,下降14.9%,主要是强化预算统筹,加大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45.7亿元,增长16.8%。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83.3亿元,增长14.2%。本年收支结余62.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09.5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8亿元,增长88.7%,主要是实施新的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体制,部分税收入库口径发生变化。其中,税收收入385亿元,增长1.7倍;非税收入167.8亿元,增长10.6%。为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对因分享比例调整省级集中的收入,以2019年为基期年,通过结算补助返还市县,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增量部分退坡返还,其中2021年返还50%。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8.2亿元,增长1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亿元,增长4.7%;公共安全支出55.3亿元,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175.6亿元,增长12.5%;科学技术支出21.9亿元,增长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8亿元,增长9.9%;节能环保支出8亿元,增长2.8%;农林水支出104.9亿元,增长16%;卫生健康支出21.2亿元,下降26.6%,主要是2020年开支的疫情防控及救治经费较多;交通运输支出139亿元,增长69.4%,主要是加大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债务付息支出23.2亿元,增长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5亿元,增长26.5%。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亿元,增长8.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亿元,增长8.3%。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亿元,增长80.3%,主要是中央“三供一业”移交改造清算补助资金增加。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78.3亿元,增长28.8%。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56.4亿元,增长14.9%。本年收支结余2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66.7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江西省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1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决议,坚决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一是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有力。发挥财政政策支撑作用,推动江西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持续激发创新动力,连续8年大幅增加省级科技专项投入,重点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出台优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17条硬措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支配权;安排3.4亿元支持“双千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切实增强产业实力,安排12.8亿元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下达4.3亿元做优做强新能源产业,统筹资金推动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融合发展。积极释放内需潜力,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90.7亿元,统筹306.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两新一重”、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旅游、汽车、电子商务等消费扩容提质。全面提升开放张力,统筹112.4亿元推动通道体系建设;促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国家级战略平台建设。全力提升市场活力,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省为企业减税降费连续三年超千亿元;运用“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2468亿元,有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二是强化重大战略财力保障,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成效显著。统筹财政资金资源,充分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省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1亿元,保持力度不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4年全国优秀;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安排151.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54.9亿元强化农业生产补贴和种质资源保护,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拨付93.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资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奖补;积极争取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落户我省,获中央奖补资金10亿元,大力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及生态修复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完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财政支撑政策;设立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市县给予奖励。

  三是有效保障改善民生,人民幸福指数持续提高。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到534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近八成。年初确定的51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下达17.6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业;运用贴息及奖补资金撬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9亿元;延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扩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安排83.9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救助、应急物资保障和疫苗免费接种资金;安排1亿元支持全面打赢铅山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歼灭战。支持教育强省建设,统筹15.8亿元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安排6亿元支持南昌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下达111.3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双减”等政策全面落地;下达16.7亿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超过50%;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正式运营。稳步提高社保水平,突出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等财政补助标准不同程度提高;连续17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彩票公益金等14.5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节能环保支出连续7年增加,统筹68.8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保护和重点生态系统修复,统筹40.2亿元构建“纵向全覆盖、横向多层次”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投入保障。同时,推动文化强省,下达20亿元文旅资金健全公共文化体系,统筹3亿元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实施意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税体制加快构建。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省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零基预算改革省级进一步扩围、市县快速铺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范围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对设区市政府财政运行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水利、困难群众救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工作在中央对地方绩效评价中位居前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市县三级全面上线,推动预算项目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追踪。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出台实施公共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国防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赋予设区市更大预算管理权限;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实行设区市统管。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税收入收缴“跨省通办”,教育缴费、交通违章等非税缴款实现“掌上办理”,医疗票据电子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现全省“一张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做到“一次不跑”。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全面完成。

  五是注重防范重大风险,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统筹发展与安全,一体推进财政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决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各项要求,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17条硬举措,将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督查事项;开展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定期核查机制,全省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遏制、存量有序出清。强化基层“三保”管理,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健全运行监测机制,持续加大困难县区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基层运转保障,乡镇和村级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160万元和13万元,全省县级“三保”运行总体平稳。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动建立基金缺口分担和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统一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保政策;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委托投资运营;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工作,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4%,连续8年压减;持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直达资金范围基本实现民生补助全覆盖,1310.5亿元快速拨付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监管职责,支持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同时,积极抓好巡视、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

  2021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上下感恩奋进、砥砺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评价结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地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压力仍然较大,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积极解决。

  二、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2022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切实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2022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稳字当头、统筹协调。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与“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相衔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与发展阶段、财力状况相适应。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和效益。加快支出进度,推进财力下沉,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

  二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管理,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落实预算法定原则,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推进。推动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有效衔接,实现政策协调、改革增效。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四是坚持系统集成,精准施策。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跨年度预算平衡,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大力实施民生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2022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2.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9%。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减去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预算财力6088亿元。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088亿元,比2021年汇总预算数增长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4.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36.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再融资专项债额度,减去按规定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54.5亿元。202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54.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37.3%。收支预算均出现下降,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少,相应影响支出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37.7%,主要是部分地区产权转让收入减少。加上上年结转、中央补助收入,减去调出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1.6亿元。202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1.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16.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91.3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1.9%。2022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353.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1%。本年收支结余3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47.1亿元。

  (三)2022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8.5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6.5%,加上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等,减去转贷市县中央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补助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省级预算财力954.8亿元。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54.8亿元,较2021年支出预算数892.4亿元增长7%。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2年省级预算新增可统筹安排的财力90.3亿元。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和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预算绩效评估情况,综合平衡各项支出需求,优先安排基本民生、基本运转等必要刚性支出,2022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需安排160.5亿元。收支扎抵后,缺口70.2亿元。加上2021年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省级预算,且已形成支出基数的108.4亿元,2022年还需通过新增财力继续安排,财力缺口实际达到178.6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为确保2022年省级预算收支平衡,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78.6亿元平衡预算。

  2022年省级新增支出160.5亿元重点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保障重大战略重要规划重点任务实施,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36.47亿元。其中:科技专项安排3.42亿元,主要是加大科技创新、省属科研院所等支持力度;农林水专项安排8.16亿元,主要是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现代种业发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领域投入;交通运输发展专项安排5.5亿元,主要是加大对水运、航空事业发展支持;生态环保专项安排4.3亿元,主要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碳达峰碳中和投入力度;工业信息化、对口支援、金融、商务发展、应急、一般债券还本付息等安排15.09亿元。

  二是持续加大基本民生投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安排42.15亿元。其中:教育安排13.9亿元,主要是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双减”、职业教育等经费保障;医疗卫生安排9.97亿元,主要是加大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持力度,以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等标准;养老事业安排9.1亿元,主要是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及支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等;社会福利及抚恤救助安排4亿元,主要是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以及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等支持力度;婴幼儿照护服务安排3000万元;公共文化及旅游、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安排4.87亿元。

  三是加大对困难市县转移支付,增强基层政府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三保”支出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52.1亿元。其中: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3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15亿元,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安排7.1亿元。

  四是省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工程等基本需要,安排29.7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6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6.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再融资专项债额度、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提前下达2022年专项债务限额、再融资专项债额度、专项债还本支出、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9.8亿元。202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9.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37.3%,主要是省级将中央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全部转贷市县,未在省级安排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9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27.7%。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减去调出资金、补助市县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7亿元。202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7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7.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2.4%,主要是2021年一次性结算中央驻赣单位保费较多。2022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302.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7%。当年收支结余-55.4亿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多、养老金待遇上涨,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长平缓,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大于收入。年末滚存结余711.3亿元。

  5.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财政部下达我省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亿元;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7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4亿元。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水平和债务风险等因素,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能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经过认真审核,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32亿元,全部安排给省本级能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省交通厅有关项目。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亿元用于普通公路项目建设,专项债务限额24亿元用于政府收费公路和水运项目建设。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793亿元,按因素法全部转贷市县。各设区市分配限额控制在当地上报的一季度在建和可开工项目需求范围内。以上825亿元新增债务限额已全部纳入2022年省级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

  1.2021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并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时的债务限额为10009.4亿元,此次省人代会批准增加825亿元债务限额后,我省政府债务限额将达到10834.4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013.3亿元,控制在限额之内。

  2022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54.9亿元,债券付息支出314.8亿元(不含2022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

  2.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初规模36.8亿元。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系列措施,加大开源节流、统筹盘活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非税收支彻底脱钩,将原待清算非税支出等一律收回至财政,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基金结余292.2亿元。平衡2022年省级预算调出178.6亿元后,基金余额113.6亿元,控制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以内,符合国家规定。

  3.自2022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10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027.6亿元。

  (四)省民政厅2022 年部门预算、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民政厅2022年部门预算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民政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6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25万元,教育收费收入9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741万元。

  (2)支出预算1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9万元,项目支出841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319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202万元,中等职业教育2012万元,技校教育148万元,康复辅具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8万元,购房补贴58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2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万元,资本性支出3830万元。

  2.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23.2亿元,其中:提前下达22.2亿元,预留1亿元用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资金按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根据我省困难群众救助重点工作任务,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三、扎实做好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精准施策推动经济稳中求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更加精准有效的财政政策夯实经济增长“基本盘”。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支持人才引进和高水平创新队伍建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中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用好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适度超前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专项债券使用绩效,积极拉动有效投资;促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商贸、交通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支持力度;推动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清理等政策落地,用好用足各类财政金融工具,健全“1+5+N”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

  二是精心构建统筹协调发展格局。坚持在协调中优化、在优化中协调,推动区域互补、城乡融合、经济与生态协同共进。支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和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投向产业占比要求,按规定安排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强化高标准农田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初级产品供给保障,支持禁捕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和转产就业,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加强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提升省会经济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支持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赣江新区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强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投入保障,研究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税支持政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和产品采购;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是精益求精提升人民品质生活。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大力支持幸福江西建设,着力办好51件民生实事,强化效果评估,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双减”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足额发放,加快补齐高中和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支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深化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实施健康江西行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免费接种等资金保障,推动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稳步推动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提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和救助力度,推进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落实新的生育政策。同时,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推动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支持发挥公益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是精耕细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为提升省域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清理退出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落实过紧日子各项硬措施,加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及应用工作;加快市县零基预算推广步伐;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多元化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等全过程绩效管理。推进税制改革,配合做好增值税等税收立法,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地方相关工作。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扩大非税缴费渠道;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省覆盖,开展批量集中采购试点。

  五是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适度均衡债券发行节奏,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持续做好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完善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常态化核查机制,严防地方政府变相违规举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推进部门间债务信息共享共用,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扩大县区“三保”预算省级重点审核范围,完善重点监测地区名单,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市级监管责任,落实“三保”定期报告制度,开展县级“三保”资金专户试点,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动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政策,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强化社保基金绩效管理,构建收支平衡的基金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支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同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积极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各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进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抵御各类风险能力。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拉高标杆、锲而不舍、勇争一流,凝心聚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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