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
近日,南昌市民乐女士乘坐一辆出租车,从洪城路回往上海北路的家。下车时,她将一款价值1.2万元的名牌手提包遗忘在车上,包内还有价值5000元的物品。事后,乐女士心急如焚,辗转联系上出租车司机,询问手提包的去向,却被司机告知车里没有她所说的包。
无奈的乐女士报了警。通过警方调查得知,当日紧随乐女士上车的乘客发现了乐女士遗失的手提包,并提醒了司机。可是忙碌的司机并未把此事放在心上,只是让这名乘客将乐女士的包放在车辆后座的置物板上。后来,根据南昌西湖出租公司调取的证据显示,司机一直在忙着接送乘客,接到乐女士的电话询问后,才发觉包已经不在车上了。
乘客抱怨,司机喊冤,公司委屈。笔者认为,这是一件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于法律层面而言,乘客与司机是一种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在明知乘客丢失了物品后,司机有责任和义务为乘客保管好;而从道德角度出发,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善意之举,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从这些层面来讲,即便司机再忙,哪怕利用乘客上下车的间隙将包放在后备厢,静待失主前来认领,或许都会有一个“好心司机拾金不昧”的好结果。
然而,这一切只是如果。
这让笔者不禁想念起省肿瘤医院旁的小巷里的暖心事:“爱心厨房”飘出的一阵阵饭菜香。全国道德模范万佐成、熊庚香夫妇坚持18年如一日,为病患家庭提供方便,让病人吃上家的味道感动了许许多多民众。榜样在前,当奋勇争先。让我们凡事多尽一些责任,给社会多一点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