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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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有文件,要求停车场对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停车费,为什么有的停车场执行了,有的没有执行呢?遇到这种情况该向哪里反映呢?”近日,南昌一名新能源汽车车主熊先生通过江西新闻客户端“党报帮你办”平台反映自己在停车时遇到的怪事,希望能享受到政府部门为鼓励新能源车发展推出的停车优惠政策。
停车场执行优惠政策不统一
据熊先生反映,他的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市红谷滩区铜锣湾地下停车场停车,享受了停车费减半的优惠,但在红谷滩区万达广场的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燃油车一样。“还有西湖区长运大楼的内部停车场是执行了新能源车减半收费标准,但楼外的路面停车场又没有对新能源车进行停车优惠。”熊先生表示,这些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车执行的收费标准不统一,让他很困惑。
据悉,2020年7月,南昌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规定: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营运车辆除外),并悬挂绿色新能源汽车牌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减半收取停车费。
能否优惠要看停车场性质
对此,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并不是所有的公共停车场都要给新能源车实施减半收费的优惠,关键看停车场在发改委报备时是执行政府指导价还是执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南昌市物价局文件规定,停车场收费分为两类:一是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执行市场调节价;二是对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服务收费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畴,执行政府指导价。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医疗机构、体育场馆、景区与博物馆等配建的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泊位等都是执行政府指导价,必须按文件要求给新能源车减半收取停车费,“而市民反映的商业综合体停车场对新能源车收费没有优惠,是因为执行市场调节价,政府鼓励对新能源车优惠,但不强制执行”。
对于长运大楼内外两个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一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由执法人员查看停车场相关资料后才能确定是否违规。
对应减未减的停车场可举报
2月10日,记者与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长运大楼外的停车场进行检查。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收费许可,上面核准费用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也就是说该停车场不给新能源车减半优惠并不违规。
随后,记者与执法人员又来到位于西湖区象南文化广场的地下停车场。该停车场是使用政府人防工程改建的,被举报为何不按规定给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停车场运营已久却未在发改委办理收费备案登记。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停车场管理方进行整改,要去相关部门申请,并核准按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收费,如未在限期内取得相关许可,将不得进行停车收费。
“我们去年对此开展过专项整治,对动物园停车场未执行新能源车停车费减半的行为,督促其整改。”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股长杨志伟对记者说,市民对停车场收费有疑问的,可查看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的收费公示牌。如发现医院、景区配建的停车场或城市道路临时占道泊位对新能源车没有执行停车优惠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记者点评
好政策要宣传和落实好
对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停车费,是南昌市鼓励购买新能源车而实施的一项利民政策。然而,因为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对该政策缺乏了解,甚至引发不少不该有的投诉。
好政策要落地见效,需要政策执行者按规定去做,也要让市民家喻户晓,做到心中有数。一些基层干部觉得政策发布了就完事,对政策落实与否,群众是不是都知道,漠不关心。殊不知,任何一项政策实施时,只有掌握了宣传主动,才能避免工作被动。
而让群众充分了解到政策好在哪,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份福利,才是将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务实之举,才能让群众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