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所称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天下
   第04版:民生
前2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0.5%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两部门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风雪中的坚守
中国空间站“天宫课堂”第二课3月23日下午开讲
疫情形势怎么看?如何守住疫情防线?
习近平分别同南非总统拉马福萨柬埔寨首相洪森通电话
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从速从快打赢南昌突发疫情这场阻击战围剿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确保生活必需品进得去供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