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提示公告
请省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http://gsxt.amr.jiangxi.gov.cn)报送上一年度报告。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