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少征
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工作部署,我省将充分调动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风险“随手拍”等活动,全面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的重要一年。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意义非凡、责任重大。当前我省防汛救灾形势严峻复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应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警醒警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安全事故看似防不胜防,实则萌生于日常未彻查的隐患、潜藏于平时视而不见的细节。过好安全生产这一关,首先需要抓好“责任关”;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必须当好“第一责任人”。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以守法履责推动企业安全发展,牢牢守住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将学法、知法和懂法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发挥各方主体的优势,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体检”,进行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将隐患消除在未然,风险化解在萌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根据危险程度划分等级,明确管理层级,落实具体的管理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要坚持“生产服从安全,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筑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构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如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触底红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防范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才能让群众获得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