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路奇
在艰苦卓绝斗争中孕育的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的革命精神特质,与新四军的革命传统一脉相承。南方红军游击队“长期艰苦斗争精神与坚决为解放中国人民的意志,是全党的模范”。这个“模范”,蕴含了信仰不灭、独立自主、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依靠群众、不怕牺牲等革命精神特质。新四军来自南方红军游击队,他们在抗战中展现了听党指挥铁的信仰、报国为民铁的担当、逆境制胜铁的意志、英勇顽强铁的作风、集中统一铁的纪律。新四军的这些精神特质,起始于北伐战争党领导的叶挺独立团,植根于红军时期党的建军思想,孕育于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成熟于新四军挺进华中敌后的抗日战场,是南方红军游击队优良传统作风的延续和发展。它们历史阶段不同,但都蕴含了中国共产党人革命精神的共性。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尽管红军游击队远离中央,各自为战,但听党指挥始终不动摇。长岭会议后,红军游击队完成了从正规战向游击战的战略转变。新四军组建之初,中央军委成立了新四军军分会,负责党的建设和领导。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是南方红军游击队和新四军由弱到强、不断胜利的根本原因。
信仰坚定艰苦奋战。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之所以能在白色恐怖下顽强坚持,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有一大批优秀的共产党人,以向死而生的决绝勇气与敌人战斗。同样,新四军指战员在华中敌后战场也表现出了信仰坚定、意志坚强的卓越品格。信仰的力量和艰苦奋斗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胜利的秘诀和宝贵财富。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从苏区百姓三天内认领2.4万余名红军伤病员回家,到皖南事变中人民群众掩护、营救突围的2000多名新四军指战员,从红军打土豪给百姓分田分地,到新四军为民筑“惠生堤”“宋公堤”,无不反映出党和军队与人民群众生死与共的鱼水关系。
严守纪律坚如磐石。红军游击队尽管艰难困苦,却始终严守革命纪律。1938年6月,新四军军部在行军途中召开了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制定了新的“三大纪律、六项要求和十项注意”,并颁布实施了《新四军十条军规》。新四军所到之处守纪如铁,获得了群众的高度信任和真诚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