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定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护,保障公众饮用水质量。
加强横向协作。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的作用,加强与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交流会商、情况反馈等方面开展探索,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形成合力。
实地走访调查。组织检察官深入辖区7个乡镇10多个小型农饮工程水源地开展调查,重点对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开展监督,并利用快检技术对多个区域及设施的水质进行抽样检测,以准确掌握水质安全情况。
督促整改落实。针对调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归纳整理、厘清职责后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发出8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辖区内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开展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管。目前案涉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该院将适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做好后半篇文章,让辖区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黄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