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卞晔)日前,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发布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的通告,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根据通告,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应明确火灾发生时紧急开启措施,确保人员能够及时安全疏散;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应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强化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巡查检查,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据悉,通告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通告要求,上述人员密集场所应对照该通告立即开展自查自改。社会公众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违反通告要求的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属实的,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