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颖
近段时间,随着各地两会的召开,一批新当选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已成为一种常态,铮铮誓言,展现的是由人民代表选举出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的无比尊崇,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来自宪法和人民,获任者必须从内心认同,这需要一定的仪式来体现和加强。在神圣的宪法宣誓中,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抚按宪法,宪法是具体可见的;面对国徽,国家是具体可见的;在监誓人的注视下诵读誓词,人民是具体可见的,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仪式场景,是对宣誓人的激励和鞭策。
这是对宪法的敬畏,对国家共同价值的坚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因此进一步树立起宪法意识,筑牢宪法观念,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群众会更想去了解宪法,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宪法至上的浓厚氛围。
这是对宪法的忠诚,对责任与使命的担当。“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特征。宪法宣誓,展现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人民的承诺,是他们于国于民的赤诚之心、担当之勇、豪迈之姿。一方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需要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真刀真枪去奋斗、去拼搏。另一方面,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还有不少险滩要过、硬骨头要啃,需要以迎难而上的勇气、攻坚克难的锐气,干在实处,挺在前列。宪法宣誓,其意义就在于以这种庄严而神圣的方式,衬托和彰显宣誓人激荡于心的那份“口言之,身必行之”的坚定信念、坚强决心和坚韧意志。
这是对宪法的遵从,对自我严格要求的表达。“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宪法宣誓中,国家工作人员向人民作出这样的承诺,体现了在政德与风纪上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向社会传递出法治力量和坚持。国家工作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名片,一言一行都事关党和国家形象,必须心存畏惧,严格自律,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恪守宪法原则,任何时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