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兴国讯 (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黄贤卿)记者2月16日获悉,兴国县检察院秉持“应救助尽救助”司法理念,多举措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3.24万元。
该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在办案中,重点向困难妇女、未成年人、脱贫户、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倾斜,联合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
刘某患有心脏病,丈夫因交通事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且两个儿子均为在校学生,而交通肇事方又无赔偿能力,导致刘某一家生活十分困难。该院调查核实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申请人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并协调县民政、残联和乡镇等部门为刘某一家办理了农村低保,还为其丈夫办理了残疾证,帮助申请人全家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