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李红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任命胡媛(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3.任命万菁(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4.任命张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5.任命李振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6.任命万进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7.任命龚雪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8.任命郭大伟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9.任命吴玉萍(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10.任命邹湘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11.任命魏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2.任命王倩(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13.任命吴艳清(女)、陈晨雨、杜超、高凤梅(女)、吴狄、李俊杰、张伟、钱强森、张鹿群(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4.任命吁坤、吴百花(女)、胡迪、郑怡(女)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15.任命石春芳(女)、赵雁超、周兵兵、甘丹丹(女)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16.免去陈仁生、陈建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17.免去曾华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8.免去周小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9.免去熊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免去龚雪林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21.免去王芬(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2.免去徐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3.免去蔡世军(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4.免去万菁(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25.免去张宏、胡媛(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26.免去詹兆园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27.免去吴玉萍(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28.免去万进福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9.免去李振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30.免去周平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1.免去刘巍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32.免去吴艳清(女)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3.任命王露茜(女)、周丹(女)、段秀剑、王穗(女)、罗菁婷(女)、王雅洁(女)、陈国瑜、谢文婷(女)、刘玉平(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4.任命张诗美(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35.任命甘霖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36.任命周锋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37.任命熊水平为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38.任命饶红敏(女)为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39.任命丁宗仁、陈勇兵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0.任命徐利科为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41.任命朱伟群为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42.免去江阶虎、张诗美(女)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43.免去甘霖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44.免去熊国钦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45.免去徐利科的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46.免去周锋的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