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启祥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如何选人、怎样用人,往往具有风向标意义。用人失察失误,无论对一个单位、地方还是国家,后果都难以估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慧眼识人、规矩用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须谨记在心。
近年来,在对落马干部的案情通报中,有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方面问题的,不在少数。从通报看,那些人搞圈子文化、山头主义、权钱交易,把选人用人视为手中特权,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交换的商品,带病提拔、卖官鬻爵、权钱交易等,带坏了选人用人风气,贻误了地方发展良机。2015年5月中纪委公布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中,提到苏荣的一段忏悔,“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十分典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列举的“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规情形,背后都有用人失察失误这一后果为之作注。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坚持公正用人。用人以公,方得贤才。”把好选人用人关,关键在于依章依规,关键在于公正用人。公心是公正用人的前提,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事业是公正用人的基础,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风气是公正用人的环境,要坚决遏制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因违规而导致的用人失察失误,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