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晨欣)截至6月3日,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移交的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29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第十七批信访举报件129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28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42件,已办结42件;九江市6件,已办结5件;景德镇市3件,已办结3件;萍乡市5件,已办结5件;新余市5件,已办结5件;鹰潭市1件,已办结1件;赣州市17件,已办结17件;宜春市19件,已办结19件;上饶市9件,已办结9件;吉安市12件,已办结12件;抚州市10件,已办结10件。
截至当日,移交我省的前十七批信访举报件1526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510件(含阶段性办结),其中:南昌市390件,已办结388件;九江市160件,已办结157件;景德镇市54件,已办结54件;萍乡市51件,已办结51件;新余市59件,已办结59件;鹰潭市50件,已办结48件;赣州市205件,已办结203件;宜春市132件,已办结132件;上饶市184件,已办结177件;吉安市127件,已办结127件;抚州市114件,已办结1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