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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近年来,我省牢牢抓住“安居”这个群众幸福的基点,以努力让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019年以来,江西省共有7119个小区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惠及居民226.68万户。今年计划改造1343个小区,涉及居民逾52.54万户,目前已开工558个小区,开工率达41.55%。2021年至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连续三年被财政部江西监管局评定为“优秀”等次。

  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我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群众全过程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充分征求民意,发动群众全过程参与。2019年以来,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完成加装2883台,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加装998台。

  采取“五个一点”模式(即中央补一点、地方财政配一点、单位投一点、居民出一点、市场融一点),着力破解资金难题。2019年以来,我省累计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73.45亿元。

  我省先后印发《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通过对老旧小区改造进行全过程管控,切实保障改造质量,提升改造质效。与此同时,坚持数字赋能, 搭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构建物业品牌,推进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使多方主体参与管理,实现长效管理。据了解,2019年以来,在全省已改造完工的小区中,2729个小区成立了党组织;3385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2142个小区聘请社会化物业服务公司,1229个小区由居民自治,1776个小区采取其他方式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后续管理。(建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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