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及抵债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拟对江西欧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36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4月30日,债权(含以物抵债权益)总额949,769,806.23元。其中:本金447,014,282.33元,利息(含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等)502,755,523.90元,另有诉讼费等相关代垫费用(以上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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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资产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三、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资产。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4年 6月12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先生、曾先生、薛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836787、86836775、86836737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邮政编码: 330006
联系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