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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保护范围划定

  本报南昌讯 (全媒体记者康春华)近日,南昌市正式批复并划定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的保护范围。

  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18号。作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该纪念园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先后获得了省国防教育基地、省文物保护单位、省首批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等多项荣誉。纪念园占地面积达9.06万平方米,内部设有方志敏烈士墓、纪念广场、烈士事迹陈列室、雕塑等纪念设施及建筑物。本次划定的保护范围以原南昌市方志敏烈士陵园规划红线为基准,具体范围东至方志敏大道三支路,南至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和江西省行政学院,西至南昌经开区蛟桥街道风景村,北至江西农业大学。该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的活动,也不得侵占、破坏或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为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南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南昌市方志敏烈士纪念园作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的保护工作。对于违反保护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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