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李延霞、张千千)记者14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从丰富金融产品、便利金融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出发,提出优化消费金融政策的具体举措,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增加消费金融供给方面,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要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金融需求,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供给主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