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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印发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本省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均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持续助力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减征政策实施后,统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和重点文化项目,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优质文化服务。此外,2025年1月1日至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缴的费用可选择抵减后续费用或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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