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通过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好流转、经营、服务“三步棋”,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赋能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壮大。
在流转环节,赣州市坚持以聚合效应引领规模经营,通过“明晰权属、汇集资产、联动收储”三措并举,打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通道,推动林业资源向资产、资本有效转化。
在规模流转的基础上,创新多元经营模式,深化“场村共建”、引进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并举,推行林地经营权和林事服务活动“大托管”,将分散资源聚合为发展动能,并通过优化政务与执法、强化科技推广、创新金融与保险等服务,构建多层次服务支撑体系,确保改革红利落地落实。
“十四五”时期,全市累计完成320万亩集体林地延包,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20.13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530万亩、森林抚育368.45万亩,创建51个省级乡村森林公园,全市村组集体同国有林场开展“场村共建”47.42万亩,联结龙头企业等开展规模经营50.7万亩,自主发展林业产业24.25万亩。
此外,赣州市通过三方联动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基地),涌现出大余县黄龙镇大龙村等一批林业产业强村,带动农户实现家门口就业。其中,大余县在3个乡镇5个村探索集体组织林地和林事服务活动“大托管”,每个村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10万元。(黎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