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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推行河长制
实现“水清村美”

  本报奉新讯 (记者余红举 通讯员吴越)在奉新县,山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村落已有20余个,自主创建水生态文明村在该县已成趋势。

  近年来,奉新县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在县河长办的推动下,该县农村自主创建水生态文明村形成热潮。通过政府引导、自主建设,坚持三级联动、统一标准、力求实效的原则,按照“三清”(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庭院清洁)、“三不”(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传统风貌)、“四有”(村容村貌有序、生产生活有节、荷塘沟渠有治、山地庭院有绿)、“四无”(无脏水横流、无臭水体、无涉河投诉、无水环境污染)的要求,自行创建。通过验收的村,县、乡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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