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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压减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

  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记者获悉,省财政厅近日印发《2021年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方案的通知》,提出多项严要求硬举措,继续常态化压减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有效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强化预算平衡管理,进一步落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通知》明确,除省属公办高等院校和各类院校、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等部分省直预算单位外,其余省直部门都纳入压减范围。对零基预算单位,要求其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统一按10%压减。对非零基预算单位,根据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按人均一般性支出高于3万元的,分7%、12%、17%三个档次进行压减,体现公平性和合理性。压减节约的财政资金,将按规定统筹用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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