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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错?59亩果园签不了合同

本报记者 邹晓华摄 王文华拿着被砍掉的果苗。

  本报记者 邹晓华

  4月28日,信丰县嘉定镇常务副镇长周懋杰告诉记者,目前,镇政府还在和信丰县隆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59亩果园的经营权进行协商。

  而果园之前的承包者王文华却愁眉不展。合同已经到期,和谁续签?能不能续签?这都是未知数。

  2003年,王文华在信丰县嘉定镇承租了59亩果园。2018年,合同到期,王文华找到嘉定镇政府要求续租。没想到,果园的经营权却出现了争议。信丰县一公司称其从嘉定镇政府转租了3000余亩山林,59亩果园属于这片山林之内,该公司拥有果园的经营权。而嘉定镇政府则表示,这59亩果园不在其内,经营权归镇政府。

  王文华回忆,“我是1992年开始打理这个果园,当时政府鼓励开发果园,并提供林地。这片果园原来属于龙舌乡(现今并入嘉定镇)林场,起初有5个股东,后来其余4名股东一致同意给我承包。”2018年,果园承租合同到期,王文华要求续租。嘉定镇政府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也通过了,就等正式签合同。没想到,这一等就没了下文。

  2019年,王文华得知,隆丰公司之前和嘉定镇政府签订的承租合同,59亩果园在其内,又见迟迟无法和嘉定镇政府续签合同,王文华便和隆丰公司签下了果园续租合同。

  “签完合同后,我开始种脐橙。今年正月初一,附近村民却将种植的脐橙苗毁坏了,损失大约5万元。”王文华报了警,嘉定派出所民警到了现场调查。“现在事情一直搁置,也不说怎么解决,我找了镇政府领导好多次,一直在拖。”王文华称。

  记者来到信丰县嘉定镇政府了解情况。镇长卢伟告诉记者,他听说过这个事情,但是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随后,卢伟找来了分管此事的常务副镇长周懋杰。

  据周懋杰介绍,这59亩果园是当地政府从村民手里统一流转过来的,村镇都有分红。果园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镇政府。“村民认为,果园续租要公开公平公正,重新进行招投标。而隆丰公司认为其拥有果园的经营权,但是,经过林业、自然资源部门的现场勘查核实,隆丰公司不拥有这59亩果园的经营权。”

  对于为何出现当地村民将果苗毁坏的情形,周懋杰表示,当时已经和涉事各方说好,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各方均不能私自改变果园现状。“王文华在果园内重新种植果苗,改变了果园现状,就有村民砍伐果苗的过激行为。”

  周懋杰称,王文华和隆丰公司签的果园续租合同是无效的。隆丰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和镇政府解决59亩果园的经营权问题。王文华被砍伐果苗造成的损失,镇里将协调警方估价,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

  4月28日,周懋杰对记者说,镇里正和隆丰公司商谈果园的经营权问题,等经营权解决好,再来讨论果园如何续租。镇里将对果园续租权进行公开招投标,王文华可以参与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考虑他。如果王文华没有竞标到果园的续租权,他的果苗和房屋等资产可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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