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余红举 实习生淦甜
“本来想买车,却受了一肚子气。”8月3日,家住奉新县的熊先生向江西新闻客户端“党报帮你办”频道反映,他在南昌高新保时捷中心交了5万元订车,结果却惹出了一场消费纠纷。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熊先生来到南昌高新保时捷中心购买一辆保时捷卡宴,购车合同价格为103.8万元。“销售员却要我支付106.8万元的车款,说另外的3万元从别的渠道开发票。”熊先生介绍,当时自己没有多想,就签了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
随后,越想越不对劲的熊先生找到南昌另一家保时捷4S店询问车价。“那家店的销售人员告诉我,我的车价贵了3万元。”令熊先生意外的是,他在询价之后没多久,就接到南昌高新保时捷中心销售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熊先生不该泄露他们之间的合同内容和价格,并对他出言不逊。“我当时要求他们正式道歉后再提车,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对方没有任何反应。”熊先生说。
对此,南昌高新保时捷中心销售人员邓水平否认自己出言不逊,认为是熊先生与他有误会:“因为另一家保时捷代理商与我们是竞争对手,所以合同和价格对他们都是保密的。”
记者联系了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协调,没有达成一致。“只要合同没有注明消费者需要保密,熊先生就可以公开这份合同。”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仔细看完双方签订的合同之后,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熊先生购车合同上注明收的5万元,写的不是订金而是预付款,这性质就变了。是预付款的话,就涉嫌强买强卖。”目前,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将合同复印件带回单位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