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州讯 (记者余红举)“多亏了你们,帮我们拿到了血汗钱。”8月19日,在抚州市东乡区农民工工资执行款发放仪式现场,农民工何某激动地向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达感谢。
2020年6月,东乡区辉明食品有限公司因银行贷款未及时清偿,被法院依法拍卖了土地、厂房等资产,拍卖款600余万元。与此同时,17名农民工向该区纪委监委寻求帮助,要求监督该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辉明食品有限公司支付他们30万元劳务费。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区纪委监委派出工作组介入开展监督,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迅速摸清问题,督促该区法院执行局主动作为,预留部分拍卖款对17名农民工工资依法优先执行,妥善解决了困扰农民工的烦“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