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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博物馆新馆开馆,成为江西新的文化地标。 本报记者 龚艳平摄

  本报记者 龚艳平 实习生 吴雅雯

  白日,社区、乡村文化服务中心,文墨飘香,丝竹萦绕;入夜,遍布城乡的文体广场上,健身的群众络绎不绝;周末,各地文博场馆里频频推出免费艺术大展;节日里,城市广场、乡间舞台,文化活动接连不断……一个个具体生动的场景,构成了江西生动的文化景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获的不仅是物质文明,更是精神文明的成长、人民精神力量的增强。《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下称《条例》)已于7月28日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将进一步提升。

  家门口的“文化驿站”

  文化设施织线成网

  2020年9月27日,江西省图书馆、江西省博物馆两馆新馆同日开馆,成为江西新的文化地标。这是我省文化设施建设的亮点之一。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江西省美术馆……一批文化新地标陆续开放。

  不仅省级文化设施得到提升,全省各地也打造了一批公共文化新平台。8月13日,清晨的澄碧湖畔,南昌县澄湖书苑藏身于树林之中。近年来,该县投入500多万元,打造了包括1个城市书房在内的16个24小时“智慧书屋”,公众纷纷走进书屋,闻书香、享阅读。

  近年来,我省加强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星罗棋布的文化设施覆盖赣鄱大地。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建有公共图书馆112个,文化馆114个,国有美术馆45个,乡镇文化站1561个,村(社区)基层文化中心20686个。我省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主城区和中心镇15分钟、一般村镇20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正在形成,交织成一张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规定,建设、配备公共文化设施。省、设区市应当配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中心)、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市)应当配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公共阅报栏(屏)等公共文化设施。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费安排、设施建设、服务提供、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保障,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脱贫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扶持力度。

  可以预见,随着《条例》的施行,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一个个“N分钟文化圈”将加速形成。

  用心制作“文化大餐”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每当夜幕降临,安福县金岸广场、文化广场、城南广场处处歌声嘹亮,舞步翩翩。安福“激情泸潇·最美樟乡”系列广场文化活动自2012年开锣以来,已演出数百场,场场百姓唱主角,成为大家的“快乐大本营”。今年6月,安福县“激情泸潇·最美樟乡”系列广场文化活动项目入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近年来,全省各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让城乡群众真正乐起来。各地广泛开展“百姓大舞台”“文化进万家”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尤其是变政府“端菜”为百姓“点单”,将一道道文化大餐送上门,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同时,一系列群众活动为基层百姓搭建了舞台,工人、农民、老人、儿童等纷纷从台下走到台上、由观众变成演员,成为文化发展的创造主体、表演主体、传承主体。

  基层文化活动精彩,各类大型文化活动也在不断推出,全省群众性文化活动呈现“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景象。2019年,全省共组织6万多支广场舞队伍,举办展演、歌咏活动962场,现场观众230万人次。成功举办第七届江西艺术节,设置玉茗花戏剧节、音乐舞蹈艺术节、少儿艺术节等10项活动,涵盖了戏剧、美术、音乐、舞蹈等多个艺术门类,吸引全省11个设区市、25所高校、43个文艺院团,近万名文艺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此外,近年来,我省成功举办全国采茶戏会演、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汤显祖戏剧节暨国际戏剧交流月、全省脱贫攻坚主题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全省抗疫主题优秀美术作品展等一系列展演展览活动,极大丰富了全省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公共文化机构即便暂时闭馆也“不谢客”,文化服务“不打烊”,采取多种措施,推出了一系列线上文化服务。

  《条例》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创建具有赣鄱文化特色的产品和活动品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团体、街头艺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健康发展。

  从城市到乡村,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动已成常态。《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调动各地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普通群众的文化生活将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发展成果“人人享有”

  文化服务要均等化

  每天晚上,江西省图书馆灯火通明,很多读者在这里看书阅报,享受夜晚的美好时光。

  “服务均等化,就是要做到眼中有人,满足更多群众的需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推动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的道路上,江西做了很多工作,让尽可能多的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让大家读书看报、观影听戏、唱歌跳舞、打球健身等基本文体需求得到保障。从家门口的城市书房,到乡村的农家书屋;从博物馆、美术馆,到艺术节、戏曲节、旅游节;再到“云课堂”“微讲堂”……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多彩,让人们深切体会到文化让生活更美好。

  公共文化服务,难点在基层。在这方面,《条例》着墨颇多。比如,《条例》指出,公共文化服务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建设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推动实现共建共享。乡镇(街道)应当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行政村(社区)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此外,我省还将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向居民小区延伸,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条例》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区的,要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单位应当改建、扩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同时,我省还将在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上做文章,切实打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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