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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新职业人才培养

  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记者9月1日获悉,省人社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聚焦新职业标准开发、开展新职业评价、强化政策待遇落实等领域,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支持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我省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省人社厅组织评估论证后,符合条件的可推荐至人社部,及时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和部门(行业)依托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对尚无国家职业标准且从业人员较多的新职业(工种)开发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人社部评估论证审定后,作为国家职业标准予以颁布。

  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实际,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积极开发数字技术技能类新职业,对于数字技术技能类职业,探索引入VR等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职业评价机构的征集遴选,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紧跟新职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变化,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开发一批新职业和数字技能评价规范。

  坚持以用为本,建立健全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激励相联系的人才发展机制。将新职业培训评价项目纳入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条件;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相应中级、初级职称直接认定范围。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相关政策,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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