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救援总队改革转制以来,坚持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中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强化正向激励,鼓舞士气,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拟提请省委、省政府给予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记集体一等功。为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1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791-85257028,8525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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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