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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清水入赣江

——上犹倾力打造美丽幸福河湖走笔

  华明桂 黄传章 本报记者 唐 燕

  一湾清水,两岸叠翠;淙淙犹江,奔涌向北。作为赣江支流章江的重要源头,上犹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地上地下、山上山下、水陆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实行水中、岸边齐抓,湖里、山上共治,全方位立体式治水,确保一江清水入赣江。

  生态责任网格化管理

  上犹县坚持以制度建设推动河湖常治长效,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了一些体现地方特色的经验做法,让碧水长流、青山常在、空气常新。

  上犹县建立以生态为导向的差异化考核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生态建设主体责任,构建起生态责任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河湖管护全覆盖原则,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境内所有河流、湖泊全面实现“一河(湖)一长”。目前,该县共设立县级河(湖)长15人,乡(镇)级河(湖)长145人,村级河(湖)长131人。河(湖)长制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上犹县积极落实河湖名录“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从细从实建立“一河(湖)一档”,将保护治理措施项目化、清单化、制度化。梅水乡园村、新建村以及五指峰乡黄沙坑村等6个村先后成功创建为省级水生态文明村。同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执纪问责等制度执行,重点关注河(湖)长制、林长制管理工作情况,力促领导责任落到实处。

  生态综合执法“握指成拳”

  上犹县深化生态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公安、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执法力量,建立生态综合执法机制,解决了以往生态综合执法力量分散、威慑力不够的问题,实现了生态执法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的有效转变。

  上犹县铁心硬手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行动、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河道岸线保护专项整治。同时,督促采砂场建立砂石开采及销售台账,要求各采砂场必须按照定时、定点、定船、定量、定功率“五定”的要求进行河道砂石开采,严格执行河道砂石采运单制度。

  高位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水岩乡、营前镇、五指峰乡、梅水乡非法矮圩网围整治工作。全县依法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500余起,立案查处52起,依法拆除非法矮圩网围共73处、涉河建筑物816平方米,恢复水域面积863亩,用最严厉执法保护水生态环境。

  全方位立体式治水

  碧水潺潺的蜿蜒小河、干净整洁的河边游步道、漫山碧绿的茶山……初冬时节,游客徜徉在国家级生态乡镇——梅水乡园村,尽享田园美景。

  在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中,上犹县抢抓赣州市入选全国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政策机遇,以争创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为契机,创新推进综合治理,在实施综合治理的小流域内形成“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个产业链、一道风景线”的治理模式。同时,以奖补资金为引导,创新社会资本投入机制,利用各级财政资金4500多万元撬动社会资金3.1亿元投入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全面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的活力。“十三五”以来,全县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8.71平方公里。

  以水为纽带,上犹县试点推进幸福河湖主题公园建设,通过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洪疏浚、水资源保护、农村污水治理、水系连通等工程,推动山水、文化、旅游等资源整合,建成凸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主题公园,打造了南河湖生态修复示范区和英稍片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区。目前,全县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均达100%,河流水系水质达到Ⅰ-Ⅱ类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1.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覆盖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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