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诚平
很多人都有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经历:刚买了房,装修公司的电话就轮番“轰炸”;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填了卖方信息,其他房产中介天天带人看房;就连在餐馆扫码点菜,隔天各种优惠信息纷至沓来。以往,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健全,加之维权成本较高,维权意识较低,面对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困扰,多数人选择息事宁人。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方位构筑起个人信息保护的“金钟罩”,赋予了个人“最终决定权”,破除了商家“数据霸权”。日常生活中,人们除了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养成“非必要不提供”“非自愿不提供”的习惯外,还应增强维权意识。当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绝不可怕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放弃维权,如此,只会助长少数不法商家侵犯个人信息的嚣张气焰。
同时还应看到,面对信息泄露,个人维权,往往面临很多困难:证据不足、不清楚信息何时被收集、维权成本较高、耗时较长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技术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保护个人信息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