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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报销惠民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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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艺松 本报记者 洪怀峰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来临,慢性病已成为城乡居民的“健康杀手”之一。慢性病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还给患者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12月16日,由江西日报“党报帮你办”联合省医疗保障局主办的2021医保系列公益活动走进宜春市袁州区,其中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保政策宣传和普及就是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省为城乡居民出台了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在内的27种特殊慢性病待遇保障政策。凡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在内的27种特殊慢性病的,除了住院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并按规定报销住院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所患特殊慢性病情况,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政策以及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规定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当调整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数量,并根据不同病种医疗费用支付情况适当调整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宜春市根据这一规定,在27种特殊慢性病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慢性病种,扩大了医保福利覆盖面。

  “以前我患的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没有报销,一年要花费8000多元,现在有了报销,个人一年只要掏400元。”袁州区灵泉街道脱贫户张辉煌告诉记者,好的医保政策,为他减轻了很大负担。令张辉煌感到暖心的是,现在“慢病”认定和报销也很方便,在医院就可以完成。

  “一切以方便群众、便利群众为原则。”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很多设区市把“慢病”审批权限下放到指定医院,群众在医院就可以完成看病报销,不用多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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