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静 实习生何嘉欣)以公益信托方式委托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修复资金,促进涉案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江西以这一全国独创的改革举措,蹚出了一条服务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新路径。这是记者从1月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在省高院和民建江西省委会的协调推动下,2020年底,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依法设立。省高院与该基金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公益信托的形式委托该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全省法院环资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的资金。
经过一年的试运行,从2021年1月4日第一个委托项目开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地法院或案件当事人与该基金会共签订公益信托合同84份,接收生态环境修复监管资金1623.19万元,完成公益信托项目33个,在建项目6个,已监管使用生态环境修复资金591.5万元。
全省法院积极探索总结裁判规则,打造多个全国首例环资典型案例。上饶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审结的“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成为全国首例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入刑案和全国首例破坏自然遗迹民事赔偿案。浮梁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跨省倾倒垃圾案”、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非法捕捞案”,分别成为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判决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案。金溪县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不仅是对公众人文生态资源权益遭受损害的填补,更是警示、教育、唤起全体社会人文生态资源保护意识,更好地留住历史传承,留住美丽乡愁。
此外,环资专业审判进一步强化。江西创立长江中下游跨省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加强跨省协作,与安徽、湖北、湖南等地法院签订《关于建立长江江豚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完善地域管辖与流域(区域)集中管辖并行的环资审判机构体系,在建成“一江一湖五大河流”七个流域环资法庭、庐山、仙女湖两个区域环资法庭的基础上,2021年新建成东江源流域环资法庭、龙虎山环资法庭,形成流域(区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