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强
临近春节,许多超市使出了浑身解数促销年货。笔者观察到,饮料货架成了许多果汁品牌争斗的“战场”,不同品牌同一容量的果汁,售价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各种口味应有尽有。但无论何种品牌,均宣称自己是“100%果汁”,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驻足选购。
在一般消费者的观念里,看到包装上有“100%果汁”字样,就会认为等同于纯果汁,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仔细观察配料表可以看到,100%果汁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用水果鲜榨,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纯果汁;另一种则是由水和浓缩果浆制成的复原果汁。复原果汁,顾名思义就是将浓缩果浆加水还原成正常浓度的“100%果汁”。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普遍销售的“100%果汁”产品正是复原果汁。
根据我国《饮料通则》规定,直接水果榨汁或浓缩果汁加水还原到原来的浓度,均可称为“100%果汁”。但问题是,相关标准强调,要还原到原来浓度,那么谁来保证在制造饮料时,厂家是否还原到原来浓度,有没有多加水?是否稀释了果汁本来的浓度?
说到这个问题,还得提一下乳制品行业。曾几何时,纯牛奶和复原乳也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楚,后来该行业出台规定,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标明“复原乳”字样,这彻底终结了复原乳混淆于纯牛奶的念头。
既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那么请果汁行业也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明确标注复原果汁的果汁和掺水比例是多少,让广大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快快乐乐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