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快来,我那个案子的被执行人骆某回来过年了!” 1月30日晚上,南昌县法院执行局刘保尔接到申请执行人宗某的电话,他立即放下手中的碗筷联系法警大队同事,迅速赶赴现场。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标的额高达40多万元。
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2021年3月7日,南昌县法院作出调解书,判令骆某于2021年9月30日前归还欠款及利息。但骆某迟迟未履行。经查,被执行人骆某名下有途乐牌汽车一辆,南昌县法院遂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骆某为躲避法院执行一直在外,直到回家过年被申请执行人宗某看到。
驱车半个多小时,执行法官一行赶至骆某所在地,并当即对查封的车辆进行扣押,联系拖车将车辆扣至南昌县法院。1月31日(除夕),骆某将40余万元现金一次性交付给申请人宗某,该案至此顺利执结。
据统计,南昌县法院利用春节期间部分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黄金时期,采取蹲守、快速出击、拘留拘传等多项措施开展执行活动,此次活动共拘留6人,拘传24人,搜查28次,8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46件案件执行完毕,到位金额898万余元。(舒 茜 程 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