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嘉欣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未立先破。”这番话蕴含着唯物辩证法的智慧,对我们做好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值得人们深思。
通俗地理解,“破”就是打破、破除的意思,“立”就是建立、确立的意思,二者对立统一。但是,面对具体问题,是选择先破后立,还是先立后破,考验着人们的智慧。比如,在实现“双碳”目标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先立后破,充分认识到“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造成负面影响。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问题上,不妨先破后立,尽快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门槛。否则,旧的利益格局就会成为改革路上的绊脚石,新的制度和规矩也立不起来。
把握好“破”与“立”的辩证关系,关键是要实事求是。一方面,明确该“破”什么、“立”什么;另一方面,明确该“破”到什么程度、“立”到什么程度。具体到改革发展上,“破”就是要消除体制机制弊端,对负能量做减法;“立”就是要发挥法律制度优势,对正能量做加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防止以“破”代“立”,脱离实际片面地强调“‘破’字当头、‘立’在其中”。比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非只是抓贪官,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治标又治本,这样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下坚实基础。
大刀阔斧地“破”,彰显的是改革魄力;统筹谋划地“立”,展现的是改革智慧。在“破”与“立”中整体推进改革发展,必定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