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吴胜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2.任命万菁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3.任命张维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4.任命吴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5.任命陈荣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6.任命高治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7.任命毛盈超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8.任命刘志兰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9.任命陈安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10.任命周莉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11.任命熊娇娇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12.任命朱婧瑶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13.任命廖晓娇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14.免去林贤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15.免去黄河、吴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16.免去刘志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17.免去刘锋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18.免去周莉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19.任命胡忠诚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任命杨宏寅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
21.任命徐健、阚莉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2.任命熊正妩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3.任命熊水平、姚锋为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4.任命丁宗仁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5.免去张寿林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6.免去姚锋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7.免去徐健、阚莉的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8.免去熊水平的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9.免去丁宗仁的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