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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检察“前门”

鹰潭组织62名检察官对挂点70个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我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感觉这个制度很好,但还是有些顾虑,像我们企业提出正常诉求会被记录吗?”……这是在鹰潭检察机关近日组织的一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座谈会,到会的民营企业工作者们提出的困惑。这些困惑引起了检察机关深入思考,如何让“三个规定”既成为廉洁司法的“防火墙”“高压线”,又成为服务市场主体法治需求的“助推器”?带着问题,鹰潭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活动,全市检察机关62名检察官对挂点70个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一线问需。

  通过调研客观分析,企业的困惑,一方面,反映了“三个规定”严落实,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鹰潭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九个一”举措,即,组织一轮“三个规定”党课宣讲,全系统推开一项“三个规定”手机彩铃服务提醒,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采取一系列提醒谈话举措,制作推送一个告知书,签订一份承诺书,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一系列监督检查,开一系列宣讲活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对“三个规定”制度从执行严到执行准、执行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三个规定’的执行方面,以前我们宣传禁止性的要求多,但如何站在不同群体的角度,让各方真正理解‘三个规定’制度内涵,让内行、外行都叫好,我们还需要更加努力。”鹰潭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问题出发,从解题攻坚,为了更好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鹰潭市检察院以“三个规定”着眼点,反向思考,回溯制度本质,制定出台《关于准确理解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等记录报告制度 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八条意见》(以下简称《八条意见》),要求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深刻领会“三个规定”核心要义,重点明确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无需记录的八种情形,拓展了收集市场主体诉求渠道,规范了市场主体诉求的流转程序,同时,压实“三个规定”宣传宣讲的责任,严防“三个规定”执行走样。

  “《八项意见》既释放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案件办理‘过与不过问一样依法办理’的鲜明信号,也反映着构建‘亲’‘清’服务市场主体关系的检察探索。这一制度体现了我们积极落实‘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要求的检察责任和担当。”鹰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晓春说。

  带着《八项意见》,鹰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又走进了当地企业,开展制度宣讲,凝聚更多共识。不少企业代表为检察官们竖起大拇指,“你们的工作带着思考、带着感情,真正解决了我们的疑虑,给你们点赞!”(李逢源  赵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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